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泉职改〔2023〕88号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张雪玲等299位同志土建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胡志伟等96位同志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政府蔡俊龙副市长一行莅临我司指导工作
- 关于对亿耀(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等42家予以表扬的通知
- 24.1.22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康家耀等283位同志建筑类工程师、李晓惠等94位同志建筑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23.10.13关于对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 23.7.18泉州市职改办关于公布尤笑治等161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追风”前行—泉发救援冲锋在一线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省级试点企业: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手册》制度。推进《手册》制度是规范企业及项目质量安全行为、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落实《手册》与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手册》,将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落实到每个员工、每道工序。
二、组织企业编制细则。经研究,省厅确定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作为省级试点企业。请各试点企业立即组织编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指南或实施细则,对《手册》内容进行细化,要在2019年8月底前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可直接运用于项目的工作成果。
三、实行样板引路。每家试点企业要选择2-5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把样板引路制度作为贯彻落实《手册》的有效载体,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样板引路工作方案,设置工序样板、工艺样板、样板层、样板间等,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样板等形式展示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对工程实体和内业资料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