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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圳华侨中学校园景观改造提升设计(二期)工程
发布时间:2018-10-08 丨 阅读次数:8339

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圳华侨中学校园景观改造提升设计(二期)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示范性综

合实践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泉发改审[2014]167 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晋江市石圳华侨中学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晋江市政府筹

措解决 ,招标人为 晋江市石圳华侨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恒

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金井镇石圳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 252.8393 万元。本项目为石圳华侨中学

校园景观改造提升设计(二期)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园路铺设、新砌围墙

及挡墙,苗木的种植及养护;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位于晋江市金井镇石圳村,工程造价

252.8393 万元。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园路铺设、新砌围墙及挡墙,苗木的

种植及养护,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无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无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2839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为一年(半年成

活养护,半年日常养护);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含有园林绿化经

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

林专业的职称。

注:园林专业(下同)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

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

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

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不应用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

具有 不应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

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

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

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

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

权书。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5 万元人民币(下

同)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

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

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福建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

项目投标;④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

知》(晋政文[2017]278 号文)规定执行)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

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

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

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

2 7.2  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使用投标报名凭

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逾

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

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

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

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应到场开

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石圳华侨中学

地址: 晋江市 ,邮编: 362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514011000 ,传真: /

联系人: 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A-203 ,邮编: 362700

电子邮箱: fjhj83982828@163.com

电话: 18350588723 ,传真: /

联系人: 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晋江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地址: 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联系电话: 0595-856844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联系电话: 0595-8562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