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24.4.1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结果的公示
- 泉职改〔2023〕88号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张雪玲等299位同志土建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胡志伟等96位同志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政府蔡俊龙副市长一行莅临我司指导工作
- 关于对亿耀(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等42家予以表扬的通知
- 24.1.22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康家耀等283位同志建筑类工程师、李晓惠等94位同志建筑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23.10.13关于对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 23.7.18泉州市职改办关于公布尤笑治等161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泉州市质监站关于加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剪)节点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9 丨 阅读次数:8904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结构框架(剪)节点(以下简称节点)是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结构的震害大多发生在节点区,我市目前部分工程结构节点砼强度等级与梁板砼强度等级设计均相差1-3个等级,但由于施工人员对节点部位施工质量重视不够或施工时操作不当,至使节点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严重影响结构安全。为保证节点砼强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消除结构质量隐患,请各参建单位按以下要求加强对节点混凝土施工质量的管理。
一、节点混凝土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的要求留置标养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要求确定。
二、建议在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审时与设计单位协商,同一楼层的柱、剪力墙、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尽可能取相同,便于施工和质量控制。
三、结构柱与梁板混凝土等级不同时,应在交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保证节点混凝土施工质量。分隔位置应在低强度等级的构件中,且与高强度等级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应先浇筑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后浇筑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同时应注意节点区砼与梁、板砼应连续浇筑,严格控制在节点区砼初凝前继续浇筑梁、板砼,不得将高低强度等级砼交界处留成施工缝。
四、节点砼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在梁、板浇筑完毕后12h内对混凝土浇水养护,除板面浇水外,还应在板下梁侧浇水,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五、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节点砼施工作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制定旁站方案,对节点混凝土浇筑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在旁站监理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必要时上报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
六、施工、监理单位在进行砼强度检查时,应将该部位列为必检范围,我站将在工程结构实体抽测时加强对节点砼强度的抽查抽测。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砼的施工质量不容忽视,各参建单位应严格管理,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确保施工质量能达到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对于经抽测的砼强度未能满足设计要求时,我站将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记分管理,造成严重质量缺陷的将立案调查并提请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等处理。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2年12月7日